《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佚名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2015〕166号),以及省政府对加强法治建设所做的安排部署,结合企业实际,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企业法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出发,提出了对策,对提升监管企业法治建设与管理的水平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意见》进行解读,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执行行政规章,促进全面加强我省监管企业法治工作。

 

    一、《意见》出台的目的及意义

 

    《意见》的出台的目的,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我省国企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推动省属企业成为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内依法治理、规范管理,对外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对企业法制建设存在的总法律顾问不到位、法律审核不到位、机构建设不到位、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在全国35个省市区处于落后的局面,提出改进的对策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倒逼工作落实。

 

    三是坚持政策导向,依法依规推进。贯彻中省要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风险防范的政策规定,按照依法决策管理的制度规范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形成刚性约束,依法依规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坚持全面覆盖,突出工作重点。把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个环节,贯穿各业务领域和各管理层级,同时突出依法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等重点领域法治建设。

 

    《意见》将法治国企建设作为我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要内容来抓,对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提高法律管理水平意义重大。

 

    二、《意见》的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意见》明确,要紧紧围绕我省国企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健全企业法律管理组织体系为基础,以有效化解风险、依法合规经营为目标,以提高企业法律管理能力为手段,推动省属企业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进一步提升,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总体目标。《意见》明确,到2020年,省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企业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进一步提升,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基本建立。

 

    三、《意见》的主要任务

 

    一是提升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点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建立董事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二是全面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重点是企业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中的大型企业设立专职总法律顾问,将设置总法律顾问写入公司章程。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选聘专业人员担任,对企业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享受企业经营层班子副职待遇。总法律顾问人选报省国资委同意后,由企业按程序聘任。明确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兼任总法律顾问,可根据需要配备副总法律顾问。

 

    三是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要求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对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把关,健全规章制度实施机制,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通过“立改废”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企业合规审核机制。这是国务院国资委新要求,也是下一步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向。重点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建立境外重大项目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合同法律审核制度,企业报请省国资委审核、决定的重大事项,或按照国资委要求报送的有关事项,应当出具总法律顾问签字的审核意见书。

 

    五是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重点要求建立覆盖企业经营管理全领域、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9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审核把关,建立统一的法律信息系统,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落实法律纠纷案件监督备案。

 

    六是健全企业法务工作体系。重点要求企业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中的大型企业应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与经营管理需要相适应的法务人员。企业要将机构建设的要求积极向所属企业延伸,确保组织体系完备。建立完善法务人员培训制度,全面提升法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

 

    七是探索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重点要求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文化建设,探索建立由总法律顾问具体组织,法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相关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统一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的合规制度准则。

 

    八是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管理。重点加强对企业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对外担保、产权流转、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形成法律与审计、纪检监察、巡视、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合力。

 

    四、《意见》的组织保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明确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加快形成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总法律顾问牵头推进、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目标,制定规划。要制定法治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逐项研究提出落实措施,确定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

 

    三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要建立依法治企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建立法治工作激励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问责制度。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环境。要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树立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企业、集体和个人典型,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