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确认,耗材两票制,还将猛砍配送商数量
发布时间:2016-07-04 来源:佚名
就在前不久,陕西省深化医改试点方案中提出要“通过实施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这一表述因为没有特别注明是在药品领域,而引发陕西省将在医械领域实施“两票制”的猜想。
最新消息:据中国医疗器械了解,陕西省已基本确认将医用耗材也纳入“两票制”管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部实行“两票制”。
此外,为了配合“两票制”的推行,陕西将压缩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数量,提高配送集中度。到2017年1月,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不得超过15家,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配送商不超10家。
陕西省还正在抓紧制定《两票制的配送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进度。
如此,截至目前已经有宁夏、陕西两个医改试点省份确定将要推行医用耗材“两票制”。还有河北省的6个医改试点城市、28个医改示范创建县,以及广东省惠州市,福建省三明市,医用耗材“两票制”的加快推行成为现实。
陕西省的“两票制”怎么算?
“两票制”是指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
依据陕西省的相关实施意见,耗材生产企业或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耗材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耗材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耗材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也只允许开一次发票。
陕西省的“两票制”如何落实?
1、通过购销票据管理予以落实
耗材生产、流通企业销售时,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列明耗材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耗材流通企业购进时,应主动向供货方索要增值税票,税票必须与耗材的品种、数量一致;
公立医疗机构在入库验收耗材时,要求流通企业提供加盖原印章的由生产企业开出的进货发票复印件,并进行核验后,作为支付耗材货款的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两票制”。
关于“两票制”的界定、核验发票的具体规定,还将出台相关文件予以细化和明确。
2、为配合“两票制”的推行,陕西省拟通过强化监管等措施,压缩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数量,提高配送集中度。
到2017年1月,按医院等级,三级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不得超过15家,二级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不得超过10家。
各公立医疗机构在现有耗材配送工作基础上,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开遴选配送企业。
3、为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和协作问题,陕西省拟参照国家模式,由多部门联合发文推动“两票制”的落实。